一、辦理收支經費審核及帳務處理等會計相關業務。 二、其他交辦事項。 名額, 1. 聯絡方式, 一、採通訊報名方式,否則不予受理。請於114年2月10日前(以郵戳為憑 … 原文出處取自Google 快訊 – 帳務 勤業眾信盤點年度兩岸三地之稅務修訂五項更新提高境外資產透明度 – 中央社 買賣房屋印花稅 公私契有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