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甲君先後在A、B兩間房子都有設籍,也主張有居住事實,並在個人房屋土地交易所得稅時,自行計算列報重購自住房地扣抵稅額170萬元,但經過國稅局查核發現,甲君是持 … 原文出處取自Google 快訊 – 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