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財政部於114年1月13日以台財稅字第11304672340號函送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加密貨幣所得課稅規定」書面報告揭示,國稅局已將加密貨幣(虛擬通貨)交易納入查核。 原文出處取自Google 快訊 – 稅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