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國稅局表示,遺贈稅法規定,遺產稅納稅人應在國稅局送達核定納稅通知書日起二個月內,繳清應納稅款;必要時,可在限期內向國稅局申請核准延期二個月。 原文出處取自Google 快訊 – 稅務 桂宏誠風聞奏事》柯文哲的授權是避坐牢風險,仍屬失職 – 優傳媒 家族理財室2030年資產額估達5.4兆美元超車避險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