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綜合所得稅第二批退稅,預計將10月31日入帳。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第二批退稅憑單兌領期限從10月31日至12月29日止。
綜所稅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寄發憑單退稅兩種,納稅義務人當初申報時,只要有提供金融機構或郵局帳號者,即採直撥退稅,未採直撥退稅者,各地國稅局也會同日掛號寄出退稅憑單。
符合第二批退稅資格的共有三種,包括:
一、採用二維條碼、人工申報綜合所得稅者,財政部今年因取消「二維條碼或人工申報」,故可提早退稅件,一律納入第二批退稅。
二、採書面回傳稅額試算申報者,如果在今年5月10日前送出,但沒有送到「戶籍所在地」的稽徵機關,而是送到其他縣市,就會列入第二批退稅。
三、以書面回傳稅額試算者,於5月11日至31日向任一國稅局遞寄送申報,也一律納入第二批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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